刑法249条内容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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