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大概是在20个工作日审批下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原判人民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在罪犯离开监狱、看守所之前,监狱、看守所应当核实其居住地,书面通知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对其进行出监、出所教育,书面告知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罪犯应当在告知书上签名。
一、申请监外执行要提供担保人吗
法律上没有关于监外执行担保的规定,监外执行不要担保。
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这里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疾病,已经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身体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但是,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以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是人民在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在判决时候直接决定监外执行,二是监狱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具有监外执行法定的条件的,报请监狱管理部门批准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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