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一般是指内部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秘密窃为己有的行为。监守自盗一般是属于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会根据侵占的数额进行决定,如果侵占数额被发现之后积极归还的可能会从轻进行处罚,如果数额不大则不构成侵占罪,但是需要归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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