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此项业务为线上办理,联网电脑登录即可,无线下办理渠道。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bsdt.dlyun.work/personal.jsp),登录后点击个人业务,点击失业补助金模块,进行申报。
更具体的经办流程:企业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模块发起线上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作出承诺;经办机构线下审核、线上反馈结果;失业人员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模块进行待遇申领登记,保存提交后自动完成失业登记,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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