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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纠纷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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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改房买卖涉及我国现行的房改,所以因房改引发的纠纷,是否受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判断。如果当事人争议的核心和焦点是房改房的买卖问题,则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之争,处理时涉及房改的,如追索购房定金、购房款、办理过户手续及产权证等,应当受理果当事人争议的核心和焦点为是否适用房改以及如何适用房改,如职工是否应参加房改,如何计算优惠条件等,不属于民事纠纷,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一、交了定金不能退,怎么办

应当退还定金而拒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退还,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分别是指什么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属于人民的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对诉权有无的判断。而驳回诉讼请求是指经人民审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能给予支持,则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实际上当事人承担了败诉的结果。驳回起诉应以起诉是否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为判断标准。驳回诉讼请求是以人民应当受理为前提,在实体上进行审理后的判断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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