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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务合作协议(4篇)

来源:宝捱科技网

企业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拓展双方的业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互联网专线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使用乙方互联网专线用于内部使用互联网宽带上网。

  1.2 乙方收取甲方互联网专线相关费用,并根据协议约定内容维护相关线路并提供客户服务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种类的业务需求,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负责建设自有内部网络,维护内部网络所有相关设备及线路,负责自身内部网络、信息安全保证工作,同时保证不损害乙方的系统安全、不影响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行。

  2.2 甲方应对乙方布放在甲方办公区域的设备履行日常实物管理及保全职责,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甲方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替换乙方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在业务注销后,产权属于乙方的设备,乙方将进行设备回收,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

  2.3 甲方负责提供公司内用户分布情况等资料,并对乙方在本次合同项目中的接入施工和进入甲方机房给予协调配合,允许乙方免费使用甲方的楼道资源、传输管道、设备用电以及放置接入设备的空间。

  2.4 乙方不负责甲方楼宇的综合布线工作。甲方自建机房环境配备需达到乙方建议标准,若由于甲方机房达不到该标准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损坏导致业务无法正常使用等),均与乙方及业务平台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5 甲方向乙方租用互联网专线仅限于内部使用互联网宽带上网,不得利用互联网专线经营互联IP电话业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互联网专线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转租、转售,不能以任何方式将乙方的互联网接入端口借用、转租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共享接入,不能利用路由器等设备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如经过查实甲方存在上述行为且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从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不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将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按照从本合同生效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2.6 如甲方使用后认为现有的电信服务不能满足其需求,可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申请调整电信接入服务的项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费按乙方的相关资费标准调整。

  2.7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利用乙方的专线线路从事危害、泄露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通过集团专线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及附件1信息安全承诺书禁止内容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业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2.7.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7.2 危害,泄露国家秘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7.3 煽动抗拒、破坏和法律、行规实施的。

  2.7.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7.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7.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2.7.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7.8 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

  如果发现属于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业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2.8 甲方需明确互联网专线IP使用用途,如甲方虚报使用用途,乙方可暂停甲方的网络接入服务。

  2.9 甲方利用乙方网络运行的网络站点须按“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办理互联息服务ICP备案。如甲方没有及时办理ICP备案,乙方可暂停甲方的网络接入服务。

  2.10 甲方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不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计算机病毒、滥用他人账号、窃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

  2.11 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和甲方的业务合作,同时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移交机关处理并向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到甲方接入点的互联网专线安装、开通工作,同时双方另行签署集团专线开通/计费确认单。

  3.2 乙方应统一受理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和投诉,售后服务和投诉热线为:【10086-8】。

  3.3 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传输服务和故障维护服务,同时负责配合甲方进行接入设备的维护和调试。乙方因线路测试、设备维护、光缆切割、软硬件升级等因素需中断甲方的电信接入服务的,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网站公告、邮件、短信中的任意一种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缆、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及电缆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只负责局端到接入端(光纤、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电缆等)的维护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务器、内部局域网、程控交换机等由甲方自行维护。

  3.5 乙方所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只是提供线路及连接设备使甲方的终端设备连接到互联网。乙方对甲方在网上传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网络堵塞、设备受损导致网络系统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不作保证,但乙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要求对线路及设备尽快修复。

  3.6 因乙方责任造成互联网接入连续阻断一天以上的,乙方给予甲方补偿阻断天数的相等使用时间,乙方不承担因网络中断引起的其他责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丢失或影响其他客户业务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或维护迟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3.8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乙方的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乙方可以对资费作相应调整,但要提前1周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据甲方的故障恢复时限要求明确线路的SLA服务等级。故障主要包括业务中断和一般故障:业务中断指线路完全无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线路可使用情况下的其他故障,如线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务等级区别具体如下:

  故障类别专线类型AAA级AA级A级普通级

  业务中断跨地市、地市内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内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复时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诉时或出现监控告警时起,至甲方线路恢复正常所需要的时间(单位:小时)。

  第四条:资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4.1 费用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费、专线月租费、SLA服务费和IP地址使用费。

  4.2 安装调试费: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装调试费,标准资费为1000元/条,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3 专线月租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专线使用费用,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4.4 SLA服务费:乙方根据甲方SLA服务的需求,按月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标准资费为普通级专线不收取服务费,A级专线服务费为月租(含税单价)的10%,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20%,A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30%,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5 公网IP地址使用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IP地址使用费,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4.6 专线以乙方业务开通和关停为依据按月计费,首月和末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

  4.7 若由于专线施工进度问题导致专线分批开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则分批开通使用的部分专线,立即开始计费。

  4.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的资费标准依据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国家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经认可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循履行。

  4.9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4.10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专线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1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月/□季度/□半年】。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2 当业务暂停达到3个月,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4.13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4.14 若乙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变更结算方式,乙方承诺给予配合。若甲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变更结算方式,甲方承诺给予配合。

  第五条:信息

  5.1 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专用,专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5.1.1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5.1.2 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具体项目名称、税率以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确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专用时,需按照电信行业营改增管理要求,联系乙方集团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 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3 专用开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专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专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专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的,乙方只开具电子普通,不提供专用。

  5.3.5 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专用。

  5.3.6 已向甲方开具电子普通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专用。

  5.4 开具

  乙方向甲方开具 □专用 □电子普通,如勾选专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企业业务合作协议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 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信息;

  2.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 根据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 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_____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6?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7?如果移动,_____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4.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合作期间,如因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客户服务体系

  5.1?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培训

  6.1?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_____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第?保密规定

  8.1?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规定

  9.1?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______________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详见附图),其中车间_____________(平方米),钣金、喷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现金人民币_______万共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_______万及现金_______万共出资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1、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2、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

  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______________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_______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

  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_______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_______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帐。从_______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_______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

  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2、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1、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2、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3、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1、原________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3、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

  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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