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专利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把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甲、乙双方就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______)许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专利使用协议属于普通许可使用协议。
二、甲方许可乙方使用本协议许可使用的专利,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乙方有在生产中使用以及产品宣传单、说明书、包装箱上标示该专利产品专利号的权利。
四、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
(3)甲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____。
五、乙方的主要义务
(1)向甲方支付专利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年。
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2)如果不再继续使用本专利,乙方应于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并退回相关技术资料。
(3)乙方对于本专利涉及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六、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甲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甲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乙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七、专利权完整性担保条款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甲方如果不如实向乙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甲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八、甲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九、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甲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乙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不得请求甲方返还。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乙方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留存使用相关技术资料的,应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二、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
十三、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人民受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笔使用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在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______》中使用乙方拥有的艺术作品_________,并承诺给予一定的报酬作为酬谢;乙方作为此艺术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同意甲方在上述电影(电视剧)中使用艺术作品;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指艺术作品是指在电影(电视剧)的摄制过程中,因剧情需要,为了达到特殊的艺术效果,需使用作为道具或布置场景的如雕塑、书画作品等艺术作品(以下简称艺术作品)。
第二条 许可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上述艺术作品。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期限
甲方使用艺术作品的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拥有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
2.甲方在拍摄电影(电视剧)的过程可以根据需要,仿制或复制艺术作品。
3.在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推广过程中或销售资料中使用艺术作品。
4.乙方在交付艺术作品时,甲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
5.甲方在使用艺术作品的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艺术作品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使用艺术作品的期间,应当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艺术作品的损坏,甲方要负赔偿责任。
7.甲方应于电影(电视剧)取得《电影(电视剧)公映许可证》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艺术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艺术作品的全部复制品或除电影(电视剧)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艺术作品,由此产生的运输、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该艺术作品,不论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有权随时检查甲方对艺术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4.甲方在返还艺术作品时,乙方应该当面检查其是否符合原样。
5.乙方在甲方使用艺术作品期间,不得再许可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该艺术作品,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隐瞒艺术作品自身存在的缺陷,导致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生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风险负担
艺术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若艺术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艺术作品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其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保证其为艺术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艺术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3.乙方保证该艺术作品没有侵害到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艺术作品,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以下列第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第六条 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第七条 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 甲方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甲方(被许可方):
乙方(许可方):
甲方:(被许可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传真:
乙方:(许可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 》(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1.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 地区发行(播放);
1.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二.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2.1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元;或 。
2.2版税:每个拷贝人民币元;或 。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三.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
四.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5.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5.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5.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乙方担任顾问,为甲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乙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元。乙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5.6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5.7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5.8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5.9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5.10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11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5.12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13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5.14如乙方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6.2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6.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6.4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
6.5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
6.6甲方应在日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7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七.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八.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
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十.双方保证
10.1甲方:
10.1.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10.1.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0.1.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10.1.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0.1.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0.2.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10.2.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1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10.2.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1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0.2.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10.2.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11.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11.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日内依然未能交付作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报酬。
11.4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十二.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2.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提供的;
12.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
12.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十三.合同的终止
13.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13.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3.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3.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3.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3.7 。
十四.通知
14.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4.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
乙方: 。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六.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七.争议的处理
17.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提起诉讼。
十八.不可抗力
1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8.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8.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原件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合同签订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权利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第二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1.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2.版税:每个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第三条 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
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4.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7.甲方应在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
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第七条 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 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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