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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书(3篇)

来源:宝捱科技网

服务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为促进我区各类专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共同打造为我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优质、平价式的专业服务市场,实现、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的三方共赢,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成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成员注册

  乙方自愿选择成为服务联盟成员

  联盟成员权利

  1、在甲方定期不定期举办的相关服务活动中,乙方享有参与权,并视服务活动的安排和乙方的服务影响力给予相应的展示机会,同时可得到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源;

  2、乙方可参与甲方组织的委托专业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并优先共享企业资源;

  3、乙方享有甲方针对企业相关服务需求的优先推荐权;

  4、乙方有权通过甲方提供的联盟平台(临潼区中小企业网。smeshx。gov。cn)或相关媒体对外发布各自的服务信息,进行宣传。

  第三条 联盟成员义务

  1、对于甲方推荐的.服务,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甲方的跟踪服务;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收集与联盟和其他成员发展相关的市场信息;

  3、乙方所填写临潼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注册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并承诺向联盟客户提供完整、高质量的服务,并对此项服务产生的任何投诉与失误承担完全责任;

  4、服务收费实行定价或指导价的,应当以物价主管部门的文件为依据;收费有上、下限幅度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联盟机构与被收费单位协商而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5、乙方应结合自身优势,配合甲方开展的各项公益性活动,为联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6、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和人员智力支持;

  7、定期与甲方交流其开展业务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成员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续签,双方需在协议到期前30天内协商,否则视为终止服务,甲方有权到期终止本协议包括的所有服务。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协议;

  2、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如果乙方没有严格履行服务内容则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文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盖章(甲方): 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箱: 邮 箱:

服务协议书

  委 托 人: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是否共同申请:□ 是 否

  代理单位(受托人):

  帐号:

  商标种类: 普通□ 集体□ 证明□ 立体□ 颜色

  商标说明:类别:36类

  商品/服务项目: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附件《商标注册(查询)申请人确认书》表格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指定颜色的附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图样应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以下是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一些说明,托付人请仔细认真阅读:

  1.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局。

  2. 托付人填写本份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事项说明后,由代理人按其内容另行制作商标注册申请书报送商标局。在报

  送商标局后,申请的商标的商品/服务项目不能更改,否则视为重新申请。

  3. 关于商标查询请注意: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 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不包括处于评审阶段的在先权利信息,仅仅作为参考。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①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推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②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光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③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本单位代理人只是通过普通审查核准和经验来作出分析,其意见仅作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④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他部分(如图形)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⑤托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罗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4. 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会发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时光约为申请 日起三个月左右。代理人会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挂号信方式或专递寄到托付人的联系地址,如需要自取该份受理书的,请事先说明。

  5. 在商标审查期间,本单位会及时通知托付人各种情况,如有需要托付人答复的,托付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明确的答复;托付人的名称和联系办法如有变化,请书面通知本单位,否则,由于不能转达商标局意见所产生的后果本单位不予承担。

  6. 关于驳回:在商标相同近似性的审查上,依据目前的审查标准,申请商标只要有一部分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近似,且指定商品类似,商标局就会驳回该申请,对于驳回的商标,申请费用不予退回。如需办理驳回复审,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规定时光内来本单位办理另外手续。

  7. 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普通自申请 日起18个月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如驳回时光稍早),初审公告之 日起3个月内如无他人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并下发商标注册证,该商标至此获得核准。商标审查的时光段会依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变化。

  8. 本公司在托付人所交资料齐全及帐款到帐后,三个工作 日内将申请件报送国家商标局。

  9. 商标在未经商标局核准公布审定公告前,使用时不得加、“注”注册标记。

  10. 注册费用:每件:¥1700 元/件 ,共 1 件合计大写:壹仟柒佰 元。

  11. 此合同自双方签章之 日起生效。

  12. 补充条款:

  受托人承诺:假如因受托人的原因(如没有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托付人的商标或其他过失)造成托付人(确认的)商标没有被国家商标局受理,受托人将退回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

  托付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联系人:

  __年__月___ 日 __年__月___ 日

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测量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A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A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服务完成后,甲方将在验收确认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有关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5、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6、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沧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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