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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需要延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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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伤情恢复情况因人而异,不同医疗机构对伤者诊断意见有差异。根据《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可在期满前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延期。如用人单位异议,需在7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等待鉴定委员会确认结论。

法律分析

延长停工留薪期技巧?工伤人员伤情恢复的情况因人而异,不同定点医疗机构对伤者病情诊断意见也有一定的差异,这意味着,之前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可能会发生不符合伤者需要的情况。因此,必要的时候就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根据《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结语

根据《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满前3日内,如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若工伤职工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延期申请,则停工留薪期将终止。若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仍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法律依据

《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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