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的旅客在购票时需提供医院在半年之内开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包括心血管和呼吸道项目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特殊照料等),或在购票时出示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在航班起飞前96小时内开具的《健康证明》证明身体健康,不需要特殊照料,经航空公司审核后才准予乘机。
对于患有心脏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呼吸系统、严重贫血等的患者不建议做飞机。如提出乘机申请时,应提供适于乘机的《诊断证明书》。
扩展资料:
对于孕妇、婴儿等其他特殊人群,多数航空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如下:
1、孕32周前:身体健康、胎儿稳定可以乘机;
2、孕满32周~不满35周:航空公司要求提供72小时内开具的二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医院(含)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围产期保健手册》,证明无并发症,并提供分娩预产期。
3、单胎孕满35周/多胎孕满32周:不适合乘机。
4、产妇2周内、新生儿2周内、早产婴儿出生不足90天者:不适合乘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坐飞机